浙江出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举措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2月13日,浙江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具体举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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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大限度精简疫情防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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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间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工程建设,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服务、限时办结,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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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先建再补”
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补办有关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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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快方式实现企业复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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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告知承诺审批
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仅需提交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书面承诺,相关部门直接出具批文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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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施工图事后审查
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建设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后再委托图审机构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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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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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在线办理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等数字化系统在线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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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精细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审批事项的,实施网络、电话、手机预约和错峰错时办理等措施,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有条件的地方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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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确保审批管理系统“全覆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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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应用百分百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覆盖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在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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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审批实打实
完善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确保网上审批畅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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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保障优化审批服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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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群众广受益
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措施,使办事企业、群众广为知晓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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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解难题
深入落实“三服务”要求,密切关注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加强精准施策和部门联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生态系统恢复,持续巩固和提升营商环境。(工程审批改革办公室 供稿 编辑 朱宇心)